2016-12-29

2016级硕士生培养方案--高等教育管理方向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2016级培养计划

高等教育管理方向

一、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教育管理、教育政策、教育经济等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为开阔的学术视野、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本方向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相结合,学生既了解本研究领域的国际经验,又能密切联系中国的实际,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可以从事高等院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管理或研究工作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学分修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者,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三、学分要求

       总学分:38

       全校必修课:5

       学院必修课:6

       方向必修课:10

       限选学分:12

    任选学分:5

四、课程安排

1. 全校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学分)
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1学分,二选一)
第一外国语(2学分)

2.学院必修课程(6学分):

(1)      教育导论(4学分)

(2)      教育研究过程与方法(2学分)

3.方向必修课程(10学分)

(1)  教育统计和计量(3学分)

(2)  教育政策研究基础(2学分)

(3)  组织理论与高教管理(3学分)

(4)  高等教育与学生发展()(1学分)

(5)  高等教育与学生发展()(1学分)

4. 方向限选课程(12学分)

1)教育政策案例研究(2学分)

2)高校管理实务(2学分)

3)教育法概论(2学分)

4)高等教育多学科视角与实证分析(2学分)

5)教育项目定量评估方法(2学分)

6)质的研究方法(3学分)

7)教育政策分析(2学分)

8)组织、制度与政策(2学分)

教育经济与管理系及本系教师已经开设及未来开设的其他课程

5、任选课程(5学分)

校内其他院系或方向开设的课程

五、其他要求

(一)   每学期所修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5学分。在确定导师之前选课情况需和系主任讨论,在确定导师后选课情况需经导师批准。

(二)   第一学期结束之前,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导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确定研究方向和进行选课。

(三)   论文开题在第四学期末(6月份)之前完成,论文初稿在第六学期开学后第四周(4月份)内完成。

(四)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在第二学期末(6月份)提出申请,第三学期开学(9月份)完成开题报告,与第三学期(10月份)进行论文开题,开题通过后,于第四学期(4月份)完成论文初稿。

(五)   论文发表:读研期间鼓励在专业相关领域的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

(六)   课题研究:建议读研期间每人至少参与一项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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