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9
2016级硕士生培养方案--高等教育管理方向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2016级培养计划
高等教育管理方向
一、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教育管理、教育政策、教育经济等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为开阔的学术视野、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本方向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相结合,学生既了解本研究领域的国际经验,又能密切联系中国的实际,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可以从事高等院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管理或研究工作。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学分修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者,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三、学分要求
总学分:38
全校必修课:5
学院必修课:6
方向必修课:10
限选学分:12
任选学分:5
四、课程安排
1. 全校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学分)
⑵ 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1学分,二选一)
⑶ 第一外国语(2学分)
2.学院必修课程(6学分):
(1) 教育导论(4学分)
(2) 教育研究过程与方法(2学分)
3.方向必修课程(10学分)
(1) 教育统计和计量(3学分)
(2) 教育政策研究基础(2学分)
(3) 组织理论与高教管理(3学分)
(4) 高等教育与学生发展(Ⅰ)(1学分)
(5) 高等教育与学生发展(Ⅱ)(1学分)
4. 方向限选课程(12学分)
(1)教育政策案例研究(2学分)
(2)高校管理实务(2学分)
(3)教育法概论(2学分)
(4)高等教育多学科视角与实证分析(2学分)
(5)教育项目定量评估方法(2学分)
(6)质的研究方法(3学分)
(7)教育政策分析(2学分)
(8)组织、制度与政策(2学分)
教育经济与管理系及本系教师已经开设及未来开设的其他课程
5、任选课程(5学分)
校内其他院系或方向开设的课程
五、其他要求
(一) 每学期所修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5学分。在确定导师之前选课情况需和系主任讨论,在确定导师后选课情况需经导师批准。
(二) 第一学期结束之前,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导师。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确定研究方向和进行选课。
(三) 论文开题在第四学期末(6月份)之前完成,论文初稿在第六学期开学后第四周(4月份)内完成。
(四)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在第二学期末(6月份)提出申请,第三学期开学(9月份)完成开题报告,与第三学期(10月份)进行论文开题,开题通过后,于第四学期(4月份)完成论文初稿。
(五) 论文发表:读研期间鼓励在专业相关领域的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
(六) 课题研究:建议读研期间每人至少参与一项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