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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教育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的哲学反思

  项贤明  教授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讲座内容摘要: 

  教育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关系到教育理论中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的一个基本问题。长期以来,我们教育学界用以解释这一关系的“主客模式”、“互为主客模式”和“双主体模式”等,都不能合理地解释教育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教育实践中很多实际问题,都是与这些关于教育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的错误认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哲学界关于主体际交往关系的理论对传统主客体理论的扩展,为教育理论重新解释教育活动过程提供了思想基础。只有以主体际交往关系的模式对教育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出重新解释,才能在理论上克服以往教育理论所无法克服的种种矛盾,并进而在实践中逐步解决如今人类社会教育领域中的“知识中心主义”,以及生活非教育化和教育非生活化等一系列根本问题。

  依照主体际交往的解释模型,在教育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决不是主体改造客体的关系,而是不同的主体在共同的社会生活过程中相互影响并共同发展的关系。在教育过程中,每一个人都是通过自身参与社会生活而获得发展的,而不是被别人改变的。无论是就课堂教学这一特殊的教育活动而言,还是就社会生活中一般的教育活动而论,教育在本质上都同样是个人通过参与共同的社会生活从而在主体际交往关系中不断获得发展的过程。学校教育作为一个特殊教育形式,它的确具有一些特殊性,但所有这些特殊性并不构成它与其它教育活动之间的根本区别。也就是说,就质的规定性而言,教育概念在学校内外都是同一的,这里只有一般与特殊的差别,却不存在所谓广义与狭义的分别。这一新的解释还意味着,人总是在自身能动的活动中获得发展的,这是一个能动的自我创造的过程。这是人的发展与一般自然事物发展之间的最根本最重要的区别。

  长期以来,关于教育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的错误认识,直接导致了我国教育领域“灌输式”教学法、说教式的道德教育、教育过程脱离社会生活等一系列现实的教育问题。无论是主体改造客体、师生互为主客体,还是目前流行的所谓“教师主导、学生主体”,都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面临各种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简单地将教师和学生都当作直接联系在一起的主体,由于违背了主客体相关律这一哲学基本原理,所以也无法做到逻辑上的自恰。只有主体际交往关系这一新的解释模式,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学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走出困境。

  

  演讲者简介:

  项贤明,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所长、二级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比较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1997年在南京师范大学获得教育学博士学位,师从鲁洁教授,博士论文《泛教育论》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1999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出站,并留在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工作。主要学术专著:《泛教育论––广义教育学的初步探索》(山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比较教育学的文化逻辑》(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主要研究方向:教育基本理论、比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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